晴時多雲

名模條款子法公告 明年5月報稅適用

2019/08/15 05:30

財政部預告俗稱「名模條款」的「薪資費用核實減除方案」子法,明年5月報稅適用。圖為台灣名模林志玲。(資料照)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財政部昨預告俗稱「名模條款」的「薪資費用核實減除方案」子法,職業專用服裝方面,包括法官、金融業、航空業、模特兒等職業所穿著服裝,只要符合與職務直接相關且實際由本人負擔,購買租用及清潔維護費用,報稅時可核實扣除。

根據「名模條款」規定,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及職業工具支出3項費用可採核實減除,每項最多減除全年薪資收入3%,可選擇核實減除費用或薪資所得扣除額20萬元,追溯到今年1月1日起上路,明年5月報稅適用。

財政部昨預告子法,職業專用服裝費方面,須符合4項條件的其中1項,包括:依法執行職務須穿著的制服或定式服裝,如法官等職業所穿著制服;雇主為事業經營目的要求員工於提供勞務場所或提供勞務時穿著的服裝,如金融業、航空業等;為職業安全目的所需穿著具防護性質服裝,如潛水人員所用裝備等;從事表演、音樂或體育相關職業所需穿著的表演或比賽專用服裝,如模特兒表演所需服裝。

進修訓練費方面,參加符合規定的機構開設職務上、工作上或依法要求所需特定技能或專業知識相關課程的訓練費用,包括報名費、差旅費,以及與課程直接相關的教材費、實習材料費、場地費及訓練器材設備費等,並明訂符合資格的國內外機構類型。

至於職業工具支出,指購置專供職務上或工作上使用書籍、期刊及工具的支出,職業上工具效能非2年內所能耗竭,且支出金額超過8萬元者,應逐年攤提折舊或攤銷費用;同時明訂書籍、期刊及工具定義,例如理髮師使用的剃刀、裝潢工人使用的電鑽、或棒球選手使用的手套等,都可依規定列報減除。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