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美國將對Youtuber追稅!財長:國稅局都會去查

2021/03/29 11:36

財政部長蘇建榮(左)。(記者巫其倫攝)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財政部長蘇建榮今天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立委提到,台美租稅協定是否有在談,蘇建榮表示,從去年與美國進行台美經濟合作對話時有相關討論,財政部「在適當的時間,有反映意見過去」,由於拜登政府才剛上任,目前持續努力。

立院財委會今併案審查「房地合一2.0」的所得稅法相關修正草案,蘇建榮受邀列席報告並備質詢。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詢時提到,美國要對Youtuber抽稅,有點像是「網紅版肥咖條款」,財政部是否有掌握。

賴士葆提到,YouTube母公司Google已通知YouTuber,今年5月底前主動申報稅務資訊,若有申報只對「美國來源所得」課稅,國內網紅稅率為30%;若未申報,將對網紅的「全球總收益」預扣最高24%稅負的懲罰性措施。

蘇建榮表示,若有美國來源所得,基本上都要課稅,若是國內境內居住者,也要繳國內來源所得稅,國稅局都會去查,財政部針對Youtuber都會去了解去查。

賴士葆進一步指出,由於台美未簽署租稅協定,我國籍和中國籍網紅稅率有差距,目前台美租稅協定是否有在談?蘇建榮強調,從去年與美國進行台美經濟合作對話時有相關討論,財政部「在適當的時間,有反映意見過去」,不過,目前美國拜登政府1月20日才剛上任,未來會持續努力。

財政部官員則說,假設Youtuber全球收益100元,其中有10元為美國來源所得、70元為台灣來源所得,20元為其他國家;若該網紅向Google申報美國來源所得,只要繳3元(10元×30%)稅,若未申報,則會被預扣24元(100元×24%)的稅。

官員表示,台灣來源所得,要在國內申報繳稅;至於美國來源所得,假設該網紅有繳納最低稅負,繳給美國的稅就可在台灣抵稅,若沒有繳到最低稅負,那就不可拿來抵稅;官員也提到,我國對於網紅的稅負問題,國稅局都有在加強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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