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六都房貸負擔率 首季僅台南可負擔

2018/08/02 08:16

營建署發布首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成果,本季雙北市房價所得比均上季加重,房價負擔能力仍長期處於過低等級。(記者徐義平攝)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內政部營建署昨發布第一季房價負擔能力統計,全國房價所得比9.08倍、貸款負擔率37.25%,較上季微減0.08倍及0.33%,房價負擔能力屬於略低等級,顯示購屋能力不足;其中,六都僅台南市房價負擔能力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其餘五都不是偏低便是過低,且雙北市房價所得比均較上季加重,房價負擔能力長期處於過低等級。

房價負擔能力以貸款負擔率為標準,貸款負擔率小於30%表示房價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大於30%、小於40%表示負擔能力略低;大於40%、小於50%表示負擔能力偏低;超過50%則表示負擔能力過低。根據統計,首季全國房價負擔能力維持略低等級,主因是貸款負擔率達37.25%。

拚北市買房 15年不吃喝

六都中,本季北市房價所得比達15倍、貸款負擔率61.54%;新北12.75倍、52.30%;桃園8.07倍、33.13%;台中9.58倍、39.31%;台南7.29倍、29.92%;高雄8.16倍、33.50%。其中,台北及新北屬於負擔能力過低;桃園、台中、高雄等屬於負擔能力低;台南市房價則屬於合理負擔等級。

根據統計,全國房價負擔能力自2011年第1季由可合理負擔轉為略低,台北房價負擔能力則自2010年第2季由偏低轉為過低,新北房價負擔能力自2013年第1季由偏低轉為過低;桃園自2014年第2季、台中自2010年第4季、台南在2016年第2季、高雄在2013年第1季,房價負擔能力由可合理負擔轉為略低等級;台南市房價負擔能力則重新回到可合理負擔。

至於六都以外縣市, 新竹縣自2013年第1季、新竹市自2014年第3季、彰化縣自2014年第3季、宜蘭縣自2014年第4季 ,房價負擔能力由可合理負擔等級轉為略低等級,其餘縣市多維持可合理負擔等級。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雙北市近幾年的購屋民眾多數都有長輩資助,並非真的只靠薪水買房,但這份報告仍可觀察房價與所得的關聯。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