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愷恆/台北報導〕台北市勞動局今(15)日公布115年3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81家事業單位遭裁處,總罰鍰金額為415萬元。其中「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於勞工退休之日起30日內給付退休金,違反勞動基準法第55條第3項規定,遭裁處30萬元為最高。
勞動局長王秋冬表示,115年3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0萬元)、「長德醫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17萬元)、「美德耐股份有限公司」(15萬元)、「雋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5萬元)、「樂法美食股份有限公司」(12萬元)及「好動動畫股份有限公司」(12萬元)。
勞動局說明,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計18家(13.95%);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17家(13.17%);工資未全額給付,計15家(11.62%);未依規定給予勞工例假日或休息日,計11家(8.52%);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計10家(7.75%)。
勞動局補充,為協助雇主遵守法令,雇主可透過「台北服務通」申請勞條健檢師服務,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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