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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壽投資T17、T18未逾5年限期 北市府:1年要蓋完「工程人員都不會信」

2025/10/12 12:52

台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右)說,T17、T18要在1年蓋完「工程人員都不會相信」。(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何玉華/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將以北士科T17、T18土地開發不力為由,不同意取得地上權的新光人壽(新壽)在「新新併」後換約,金管會認為尚未達法令規定的5年期限,台北市政府法務局長連堂凱表示,目前還是什麼都沒有的素地,到年底已經第4年,說1年要蓋完,「所有工程的人員都不會相信」。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補充說,是因為「新新併」,市府對換約有准駁權利,否則還是要給他工期,頂多就是逾期罰款。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說明,市府將啟動與新壽T17、T18地上權合意解約程序。(記者方賓照攝)

金管會認為,壽險業者投資不動產規定,最長應於取得日起5年內興建完工並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基準,新壽是在2022年2月取得土地,至今約3年半,尚未違反規定時限。

連堂凱說,契約規範的開發時間是5年,但在個案上判斷,到今年底已經進入第4年,從一個合理的興建期來看,加上市府有「新新併」後繼受契約的同意權,因此會就個案來做判斷,是否同意讓「新新併」後取得契約的義務跟權利,依不同的案件做不同的個案判斷,不是一昧的抹煞新壽,就個案的履約狀況,合理的就給續約,有問題的就請來報告,顯然已經不合理的,「已經到第4年了,說明年要蓋完,所有工程的人員都不會相信。」

李四川補充說,假設新壽不「新新併」,就工程上來說,工期就是5年再加延長2年共7年,新壽沒有違約,市府也不可能解約,頂多就是逾期,比照南港轉運站BOT案的方式,依照契約罰款。但現在要「新新併」,合約有要求合併要經過市政府同意,市府不同意就可以解約。市府看北士科T17、T18標到3年多還在長草,當然希望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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