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立法院去年底通過「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開放80歲以上長者免巴氏量表即可聘請外籍看護工。勞動部今(3)日預告3配套法規修訂,預告期14天,力拼「80歲免評」7月底上路。經廣泛徵詢各方意見後,相關法規依據「國內承接重症優先」、「重症案件分流優先處理」2大原則修訂,希望不要延遲重症家庭的聘僱時程。
去年底就服法46條修法,明訂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凡年齡滿80歲以上,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該法已經總統令公布,勞動部今日則預告3法規修正,包括「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藍領審查標準」、「轉換雇主準則」。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今日指出,聘請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流程,涵蓋資格評估、求才、推介本國照服員、申請招募許可、選工、辦理簽證至移工入境,中間的環節繁複,因此,未來這些流程,都將依循「重症分流優先處理」的基本原則處理。
在「轉換雇主準則」部分,特別將重症家庭若要承接「國內轉換移工」,將有優先承接順位,讓重症家庭可以較快的、優先聘僱在國內轉換雇主的移工,保證重症家庭承接移工的優先權;不過,蘇裕國強調,80歲的一般長者,還是可以去登記,但須依規定排隊,但也可選擇申請國外引進。
蘇裕國指出,根據現行流程,從申請到引進,時程約2至3個月,雖然先前預估新法上路後,可能新增10萬聘僱需求,但最後會有多少80歲以上健康老人申請,目前尚難評估,因此申請時效未來會多長,目前各種行政流程的努力,就是希望,維持重症家庭申請的2個月時程,不要因塞件而延長。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免費訂閱 《自由體育》電子報 熱門賽事、球星動態不漏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