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知名手搖品牌COMEBUY的招牌飲料海神改名,讓手搖飲料註冊商標成為話題。經濟部智慧局指出,人氣飲品名稱註冊為商標較罕見、特殊,COMEBUY母公司長沂雖對「海神」商標提出評定、廢止,但均未能成功,樂見其將改名後的「嗨神」商標註冊,此案也可讓手搖同業參考,做好商標布局。
台灣人愛喝手搖茶飲,市場商機大,在台已經有22年歷史的知名手搖品牌COMEBUY,因招牌飲料之一的「海神」近期宣布改名成「嗨神」,意外讓茶飲品項商標受矚目。
COMEBUY日前透露,在20多年前各品牌蓬勃發展,彼此皆是良性競爭與互動,誰也不會去註冊競業的商品名字,也讓COMEBUY疏忽最重要的冠軍飲品商標。
經濟部智慧局指出,「海神」商標是在2016年7月28日申請註冊,指定使用於第30類「茶葉、粉圓」等商品,及第43類「飲食店」等服務。
智慧局副局長劉蓁蓁解釋,對他人取得的商標有意見時,可於商標公告的的三個月內提出「異議」程序,由一位審查官再檢視一次;若超過三個月,就要提「評定」程序,而評定程序將由三個委員審查,相對更嚴謹。
長沂在海神註冊後約五年、直到2021年3月,才對海神商標指定第30類的茶葉、粉圓等2項商品申請評定;其主張海神與其經營的COMEBUY手搖飲料店銷售的海神著名低卡飲料類似,且申請人也是餐飲同業,認定海神商標是「著名商標」且可能「被搶註」。同年8月,長沂也認為申請人的海神商標已停止使用滿3年,因而申請「廢止」商標。
劉蓁蓁指出,長沂想要透過「著名商標」或「搶註」等理由打掉商標,但評定程序上可能沒有十足把握,因此也採取廢止申請人商標策略,評定與廢止幾乎是同步進行。
但劉蓁蓁點出此案時間拖太久,長沂要證明海神是「著名商標」,就必須提出申請人商標「申請當下」或「申請之前」長沂自己就已經有在使用,此案申請時間點是2016年,要拿出2016年或更之前,已是廣為人知的著名商標等證據。
至於是否有被搶註,關鍵判斷也是如此,2016年申請人的登記地址為台中,長沂尚未在台中設有門市,且「海神」是既有詞彙,已被其他不同業者各別註冊在不同的商品類別,長沂也並未說明申請人和其公司間,是因為契約、業務往來或其他關係而知悉該商標,智慧局無法認定申請人是基於意圖仿襲而申請註冊。
至於廢止為何未能成功? 智慧局指出,商標權人雖未使用,但經查,的確在2019年間有授權他人使用商標的事實,茶葉及粉圓商品並「沒有」已停止使用滿3年的情形,長沂主張不成立。
劉蓁蓁表示,一般飲料品名通常是與內容物有關,珍珠、QQ等不能進行商標註冊,但若是要取一個特別的名字,建議業者就要積極註冊、保護商標。
長沂走評定、廢止商標都未能成功,也並未再提出訴願,「代表沒有不服」,並將海神品項改為嗨神,兩商標也沒有近似混淆,長沂今年2月重新申請嗨神商標,且透過加速審查在4月16日取得商標註冊。劉蓁蓁指出,特殊的飲品註冊為商標案相當少見,確實可讓業界商標布局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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