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股東會旺季將至 會計師提醒:公司法「修章」成今年大重點

2019/01/14 21:15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今舉辦「2019稅務重點」記者會,(由左至右為)安永執業會計師林志翔、安永圓方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闕光威、安永稅務部營運長劉惠雯、執業會計師林宜賢、稅務部副營運長沈碧琴、執業會計師楊建華。(安永提供)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股東會旺季即將來臨,安永稅務部副營運長沈碧琴提醒,因應公司法修正,「修章」(修訂章程)將成今年股東會重點,此外,限制董事決議時的「利害關係迴避」範圍擴大,對鴻海等枝葉繁茂的大型企業集團,實務執行難度恐不低。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今舉辦「2019稅務重點」記者會,針對去年11月上路的新版公司法,沈碧琴表示,公司法修正後,賦予企業不少彈性運作新工具,但前提是一定要於章程中載明才能適用。因此,如何在今年股東常會中,審慎將想採用的修法修法措施納入章程,變得相當關鍵,建議在議程安排上特別留心。

沈碧琴指出,也要留意如何在章程修訂時,適切反映新版公司法規定,舉例來說,新版公司法放寬非公發公司可以不設置董事會,僅置董事1人或兩人。

先前有客戶就此向經濟部詢問,得到的答案是章程可寫為「設董事1至3人」,保留彈性空間,但近日主管機關態度似乎又轉變,要求寫明要設董事幾人,不能只寫區間;建議企業事先應謹慎多與主管機關交換意見。

在新版公司法的適用時程方面,她提醒,有些公司法條文是修完章程後立即適用,例如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改為每季或每半年會計年度終了進行,只要修章後,即可分配;但部分條文,如以視訊會議等方式開股東會,或董事、監察人選舉要改為候選人提名制等,則要修章後的下次股東會才能適用。

另一方面,沈碧琴指出,新版公司法對今年董事會召開同樣也造成影響。按規定,董事會所列的議案,若涉及董事本身厲害關係,可能導致損及公司利益,董事應自行迴避,不加入表決。公司修正後,利害關係迴避的範圍,擴大為自然人董事或法人董事代表人的配偶及二等親內血親,並包含法人董事的控制或從屬公司。

她指出,法令規定看似簡單,但對於枝葉繁茂的法人董事,在實際執行時仍有難度,舉例來說,鴻海集團擁有上百家關係企業,如何判定哪些屬於從屬或控制公司,事先應有一套原則,嚴格迴避利害關係,以免造成董事會決議事後遭推翻等不確定的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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