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地上權住屋稅 恐遭囤房稅錯殺

2015/04/29 06:00

〔記者邱柏勝/台北報導〕房屋稅5月開徵,其中台北市除了調高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路段率外,還調高非自住房屋稅率為2.4%至3.6%,多屋族、新成屋、別墅及高級住宅等6類屋主房屋稅將加重許多。不過,也有一類屋主遭到「錯殺」,即買下地上權建案的民眾。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許祺昌表示,由於2013年9月30日前的設定地上權,地上權與地上物無法分戶移轉,建商後來興建為住宅出售,住宅承購者也無法取得建物使用權及對應的地上權持分,即使是自用住宅,卻因房屋稅籍登記在建商名下,而須負擔更高的房屋稅率。因此許祺昌建議,財政部應放寬地上權住宅房屋稅的認定,只要承購戶為一般民眾,有實際居住事實且符合自住房屋相關規定,即可適用自住房屋1.2%的優惠稅率,避免遭囤房稅錯殺而繳納高額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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