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石化總公司不南遷就廢管 陳菊:確保高雄安全

2015/03/12 06:00

去年高雄氣爆事件造成重大傷亡,高市府通過自治條例草案,要求石化業總公司南遷高雄,否則將廢管,引發關注。(資料照)

高市府:未強制 也沒違憲

〔記者葛祐豪、王榮祥/高雄報導〕高雄市提出的「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引發關注,甚至被指有違憲之虞;高市府昨強調,並無強制規範企業南遷高雄,也未逾越憲法、或增加統籌分配款的考量,而是希望與業者一體共命。高雄市長陳菊強調,一切都是為確保高雄安全。

陳菊透過臉書說明,為落實既有工業管線所有人應維護公共安全,市府相關單位審議通過「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要求既有工業管線所有人需於明年十二月卅一日前,將總公司設於高雄,並依規定提送年度管線維運計畫及繳納管線監理檢查費用。

她指出市府曾承諾市民,要打造高雄為安全宜居城市,所以訂定自治條例,承擔起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責任。

高市經發局長曾文生強調,此條例與統籌分配款並無直接關聯,主要是為了環境安全。他說,去年八一氣爆後,高雄市民仍身處石化產業的威脅中,前幾天,中油高雄煉油廠廠區又發生氣爆、造成一死;昨天中油大林廠又有丙烯外洩,好像是永無止境的循環。

高市府副秘書長陳鴻益指出,目前高雄市既有八十九條工業管線無法律依據,這次訂法僅限於道路石化管線範疇,油罐車的使用輸送不受影響。

律師轉任的法制局長許乃丹說,依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規定,「直轄市工商輔導及管理」屬地方自治事項,此條例符合高雄市自治範疇規範高雄產業的發展;經濟部擬透過「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將石化管線「視為工廠設備的延伸」,企圖讓違法私用的管線就地合法,這才是罔顧居民的生命安全。

透過訂法 與業者一體共命

高市經發局長曾文生指出,氣爆事件是個照妖鏡,他發現企業不同部門的橫向聯繫有疏失,延遲通報,一旦再發生緊急事故,誰來決策?因此要求石化業總公司設在高雄,快速面對問題。

曾文生表示,高雄石化產業不含石油煉製,營業額約七千億元,直接就業人口高達一萬三千人,希望透過訂法,和石化業者一體共命,便於就近管理,希望石化業不只是紙上談兵更改總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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