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3G卡用2G機 規避特許費/肥了電信業瘦了國庫

2007/12/18 06:00

電信公司積極推動3G服務,以帶動加值業務增加營收,明年五家電信業者的3G手機採購量將達360萬支以上。(記者王憶紅攝)

記者王憶紅/專題報導

電信業者積極推動3G服務,陸續以自動、資費回饋方式,讓用戶的2G SIM卡轉換為3G USIM卡,但用戶的手機若未更換為3G手機,仍是使用2G網路,這部分的營收電信公司卻列入3G業務,以規避2G特許費,也就是「以3G之名,行2G之實」,導致國庫頓失數億元的收入。

據了解,部分電信公司以每月回饋數十元的優惠,推動用戶更換3G的USIM卡,或用戶手機遺失,申請SIM卡時,電信公司就自動將用戶原本的2G SIM卡,升為3G的USIM卡。目前中華電信3G用戶約220萬戶,台灣大哥大和遠傳都在百萬戶以上,威寶電信則有66萬戶;其中,除威寶電信用戶是真正3G使用者外,其他三家的用戶,有的雖然是使用3G的USIM卡,但因手機未更換為3G手機,因此,通話時所使用的系統仍是2G系統,也就是仍是使用到2G的資源。

值得注意的是,2G電信公司需要繳交業務特許費給交通部,特許費徵收標準為營收的2%。國內三家2G電信業者在2005年下半年陸續推出3G服務,在當年使用3G服務用戶較少的情形,以各家電信2005年的營收計算,三家電信公司當年繳交的2G特許費約40億元;3G業務因頻譜採拍賣制,得標電信公司已經繳交一百多億元的標金給交通部,免特許費。

市場人士指出,由於目前使用2G手機的3G用戶,仍是使用2G資源,但電信公司列入內部交易收入,不需繳交2G特許費;不僅如此,目前3G佈建尚未全省覆蓋,因此,3G無法漫遊時,則使用自家或同業的2G系統,但相關拆分費用也列為內部交易收入,因此,國庫的2G特許費頓時減少。

此事在經過二年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則規定,自明年1月起,電信業內部交易收入列為特許費計收基礎,且要查核業者是否確實將相關營收依照會計分離原則明確列出;也就是雖然是3G用戶,但使用到2G系統時,就必須計為2G的營收,並繳交特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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