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打民不打官 中國選擇性反壟斷

2021/04/20 05:30

電商巨頭阿里巴巴遭中國以反壟斷法重罰,金融時報指出,沒有跡象顯示相同標準將適用於中國國企掌控的廣泛經濟領域。(歐新社)

〔編譯魏國金/綜合報導〕中國以反壟斷法重罰中國電商巨頭阿里巴巴一二八.二八億人民幣後,下令三十四家平台企業須在一個月內對其反競爭行為「全面自檢自查、逐項徹底整改」;金融時報社論指出,若因此認定中國是西方應當效法的反壟斷楷模,將忽視「房裡大象」,沒有跡象顯示相同標準將適用於中國國企掌控的廣泛經濟領域。

文章指出,這些國家資本主義巨獸的市場優勢不僅影響中國本國競爭者,也衝擊外國跨國企業;智庫「歐洲外交關係協會」(ECFR)與諮詢公司「榮鼎集團」近期發表聯合報告,即聚焦該體系賦予中企更加不公平的優勢。

儘管近幾年中國對外資開放金融服務等部門,在奢華產品與藥品上允許外國品牌贏得市占率,然而廣泛經濟領域仍對海外投資人全面或局部封閉。該文表示,妨礙或封鎖競爭的壁壘通常是非正式的,中國當局可在公共採購上蓄意偏袒本國企業,樂於批准其執照,並任意檢測外企或要求重新設計產品,以符合特殊的本國標準。

ECFR與榮鼎的報告指出,中國跨國公司利用本國的市場保護優勢,累積資源,並將之用於海外與西方對手的競爭上。

文章說,這為摩擦埋下伏筆。中國應將反壟斷審查從對其民營為主的網路平台,擴展到國企掌控的經濟部門,並呼籲中國應更加關注是否對外企公平開放市場,否則歐美主張限縮對中國市場准入的論調,將更有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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