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離岸風機環評/環保署︰年底審不完 下週起拒收新案

2017/09/16 06:00

詹順貴。(資料照,記者楊綿傑攝)

〔記者譚偉晟、劉力仁/台北報導〕經濟部能源局要求離岸風機開發案的開發業者,必須在年底前通過環評,否則收回風機潛力場址,引發環保署不滿。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昨日說了重話,強調環評會議排得再密集也未必審得完,剩下三個半月審查新案根本來不及,九月十八日起不會再收有審查時間壓力的離岸風機環評案,「我願意負政治責任」。

目前有二十二個離岸風機潛力場址開發案在環保署審查,環保署昨舉行「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議,詹順貴在會議一開始就點出離岸風機潛力場址須在年底前通過環評的規定不合理。

只剩三個半月 根本來不及

詹順貴強調,環評委員這幾個月都在審風力發電案,距離年底只剩下三個半月,若到年底環評還沒過,又會變成環保署的問題,目前送來審查的案件,裝置容量也超過十一GW,遠超過經濟部訂下的三.五GW目標。

詹順貴強調,期限沒有意義,只會是離岸風機在綠能發展上的絆馬索,「在這裡跌一跤,起步變慢」;能源局應該給業者更多時間進行環評,不要去承受這種不確定的風險,業者也應該聯合向能源局反映此事。

環評委員表示,有時間壓力,業者就便宜行事;以昨天審查案為例,許多資訊都以「沒有影響」帶過,避重就輕,只好要求台電針對當地漁業和鳥類生態影響重新評估,補件再審。

詹順貴強調,除了非潛力場址、沒有時間限制的離岸風機開發案之外;除非能源局重新檢討離岸風機潛力場址年底必須通過環評的規定,否則十八日起不收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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