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社會住宅將保留逾30%給弱勢者

2016/09/02 06:00

行政院為推動社會住宅,昨院會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資料照,記者鍾泓良攝)

〔記者李欣芳、蕭婷方/台北報導〕行政院為推動社會住宅,昨院會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除了社會住宅保留給弱勢者入住的比率,由現行十%提高到卅%以上,並將提供一定比例的社會住宅給青年入住,行政院並將這項修法,列為立法院新會期的優先法案。

為提高空餘屋釋出誘因,修法中租賃專章也規範,地價稅及房屋稅得予以適當減免等優惠;此外,也推「包租代管試辦計畫」,預計明年全台試辦一萬戶。

包租代管 明年試辦萬戶

「包租代管試辦計畫」將編列三千萬元,補助六直轄市及其他有需求縣市共一萬戶,由政府或業者承租民間住宅並代為管理,每個直轄市至少一至二個業者協助辦理,承租民間住宅後,透過業者轉租給一定所得以下、且為住宅法規定具特殊情形或身分的房客,租金為市場價格八折以下。

內政部表示,為服務有社會需求弱勢,試辦計畫納入糾紛處理機制、風險控管及修繕義務歸屬等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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