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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子戶退散!新北海砂屋強拆法規4月上路 列管79件都適用

2022/04/02 12:20

「新北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4月1日起實施,針對俗稱海砂屋的建築物,限期強制拆除與斷水斷電於法有據。(工務局提供)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為維護居住安全,新北市政府制定「新北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針對俗稱海砂屋的建築物,新增處以罰鍰、限期拆除與斷水斷電等強制作為,盼加速推動海砂屋改建,解決釘子戶問題。法案經行政院核定通過,4月1日起上路,目前新北市列管的79件海砂屋皆適用。

新北市議會2021年12月17日三讀通過「新北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草案,共15條,新北市政府送行政院核定後,今年3月30日公告,4月1日起實施。

工務局長詹榮鋒指出,以往海砂屋重建困難,在於住戶意見分歧,加上缺乏法規強制約束,導致拆除重建進度延宕,影響公共安全。自治條例第7條明訂海砂屋限期停止使用及限期拆除的認定標準,建築物所有權人若違反規定,可連續處以5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可依法斷水、斷電;經市府核准為限期拆除的海砂屋,逾期未拆除可連續處以3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建築法強制執行拆除,新北市目前列管的海砂屋還有79件尚未拆除。

此外,已核定須拆除重建的海砂屋,若達到限期停止使用的標準,將由專家學者及市府相關單位組成審查會,依照建物耐震能力、抗壓強度、重建整合程度及執照申請等情形,由委員會考量後,排定優先停用順序及對象,並依建築法要求所有權人停止使用。

為了鼓勵屋主加速拆除重建,第9條訂定海砂屋拆除補助辦法,海砂屋拆除完成後,可依照主建物面積向工務局申請補助,每戶最高20萬元,但核定後超過3年未拆除者,補助費用將逐年遞減10%。另針對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將協助安置或給予租屋補貼,減輕弱勢民眾的負擔。

詹榮鋒強調,經自治條例核定應拆除重建的海砂屋,可搭配防災都更、危老重建、一般都更等多元都更機制,依基地條件自行選擇適合的重建方式,市府都市更新處與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將協助住戶早日重建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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