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剩下半個月 資金專法落日順延至8月16日

-0001/11/30 00:00

台北國稅局長宋秀玲表示,因適逢週末,資金專法最後期限順延至8月16日。(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 台北國稅局表示,「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原本於8月14日落日,但因當天適逢週末,資金專法最後期限順延至8月16日;個人匯回境外資金及營利事業匯回境外轉投資收益,欲申請適用資金專法優惠稅率者,請儘速於期限內向提出申請。

資金專法於2019年8月15日上路,為期2年,個人及企業將海外資金匯回,第1年優惠稅率8%、第2年10%;若資金進行實質投資,可退稅一半,等於稅率最低4%及5%。財政部賦稅署表示,隨著專法即將落日,近2個月申請金額明顯增加,單月申請金額均逾100億元。

台北國稅局指出,資金專法第2年,截至7月23日止,申請案件356件、金額674億元,其中台北國稅局101件、244億元。官員表示,近期台北國稅局受理最大筆資金匯回案件超過30億元。

台北國稅局說明,個人或營利事業於2020年8月15日至2021年8月16日申請適用資金專法,且於國稅局核准文書發文日起算1個月內匯回,並存入外匯存款專戶者,適用稅率為10%,由受理銀行依匯回外幣金額代為扣取稅款,並依當日實際成交匯率結售為新台幣後繳稅及申報;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匯回者,應於期限屆滿前向國稅局申請展延1次,展延期間以1個月為限;若資金未依限匯回,該核准文書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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