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承攬業人員注意!7月起進出海關 應配戴海關核發作業證

2021/05/27 18:39

關務署統計,近年海運快遞貨物爆增。(關務署提供)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為加強邊境安全管理機制,避免不肖分子利用於貨棧及貨櫃集散站辦理業務機會,參與或實施不法行為,財政部4月13日發布修正「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今年7月起,承攬業人員進出海關,必須配戴海關核發的作業證。

關務署統計,近年海運快遞貨物暴增,海運快遞報單量2018年僅22.11萬份,2019年成長8倍至199.64萬份,去年更高達694.86萬份;若以海運快遞貨物總值來看,2018年5.79億元,2019年也大幅成長至24.93億元,去年更達81.64億元。

關務署副署長陳依財說,由於海運貨物幾乎全數來自中國,以今年前4月來看,來自中國海運貨物佔比高達98.93%,貨量大風險也提高,且由於海關人力不足,無法提高查驗比率,加上近年高價低報、化整為零、冒名報關等手段規避稅捐情況頻繁,因此財政部祭出修法,促進海運快遞業務健全發展。

他表示,貨棧及貨櫃集散站,為進出口貨物存儲及辦理通關作業重要場所,針對相關出入人員,有強化管理必要,財政部4月13日發布修正「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規範承攬業於海關核准登記的貨棧及貨櫃集散站辦理承攬業務,應佩戴承攬業作業證,以識別人員身分。

他說明,若承攬業人員曾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經有罪判決確定,尚未執行、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逾5年者,海關將不會核發承攬業作業證。

他也提到,快遞貨物主要不法樣態,包括毒品、槍械,或是違反藥事法、違反智慧財產權等案件,由於過去倉儲業者也發生過自主管理缺失,海關對於倉儲業者管理已有精進作為,此次同樣對於承攬業者祭出類似措施,進出貨站等場所,必須經海關審核,認為符合資格,才可去從事相關承攬業務。

關務署強調,目前初估空運、海運快遞有近1000家承攬業者,考量承攬業者申請及海關核發作業證所需的合理時間,本措施7月1日實施,請相關業者留意,避免影響業務執行,另提醒承攬業者應妥為篩選於相關場所作業人員,以免遭違法走私案件牽連而影響商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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