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上市公司過年出勤只多給200、不去扣3000 彰縣府:已違反勞基法

2021/02/06 13:28

有民眾貼出某上市公司的彰化廠春節出勤計畫表,春節出勤只多給200元,不去還要被扣錢,引發廣大討論。(取自爆怨公社)

[記者劉曉欣/彰化報導]有民眾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貼文,指稱在上市公司的彰化廠工作,春節上班沒有加班費,只有多給200元,如果拒絕的話就要扣3000元,引起廣大的討論;彰化縣勞工處長吳蘭梅強調,此舉已違反勞基法,希望民眾能夠提供公司資料,並將可追查5年內的勞工出勤紀錄,如有違規事證就開罰。

有民眾貼出某上市公司彰化廠員工春節出勤計畫表,從除夕到初三,每人每日上班只多給200元,不去的話,還要被扣3000元績效獎金,還問說「這樣你還想去上班嗎?」因為還註明是股票上市公司,引發大家的關注與熱烈的討論。

許多人都覺得真是太扯了,連開工日去一下下,老闆給的小紅包都不只200元了,員工春節去上班,就要把200元當作加班費,這比工讀生還不如。

吳蘭梅指出,希望這位民眾能夠提供公司名稱,即使今年該公司已依照勞基法做立即的改善,但由於依法勞工請求權有5年,將會追查5年內的資料,比對勞工出勤與薪資核對,只要發現有違法事證,就會依照勞基法來開罰。

吳蘭梅指出,依照勞基法規定,國定假日上班必須經過員工同意,不是雇主說了就算,同時也應該依照規定發給加班費,或是另行補休,就算要扣薪水的話,也不能違反勞資雙方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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