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武漢肺炎》文革文字獄重現 中國國銀行員遭判刑4年

2020/05/06 18:19

武漢肺炎爆發後,中國政府緊掐對言論審查管制,圖為湖北荊門市中國國有建設銀行分行職員劉豔麗因網路發文批評中國共產導和領導人,遭判4年徒刑,重現文革般的文字獄。(微博截圖,劉豔麗提供)

〔編譯楊芙宜/台北報導〕自由亞洲電台和美國之音報導,武漢肺炎爆發以來,中國當局持續緊掐對言論的審查,在湖北荊門市中國國有建設銀行分行上班的劉艷麗近期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徒刑4年,原因是她在網路發文批評中國共產黨和國家領導人。這反映中國政府在疫情大流行以來對言論管制沒有鬆綁,反而加劇。

劉艷麗的親屬和一審辯護律師表示,劉艷麗案一審判決與中國文革的文字獄相似,因為案件涉及的都是網上發表或者轉發的言論,純屬應受中國憲法保護的言論自由範疇,不構成犯罪。

1975年出生的劉艷麗是中國建設銀行荊門分行的職員,取名「拽拽重出江湖」閒暇之餘經營部落格,也是獨立中文筆會會員;但從2012年開始因組織關愛抗戰老兵活動、發表關於民主自由言論,被中國警方重點看管,多次被傳喚、騷擾,並抄走電腦。

根據報導,湖北荊門市東寶區法院的判決書指控,2010年9月以來,劉豔麗長期在QQ空間、微信朋友圈和微博發文,「辱罵、攻擊中國共產黨及黨和國家領導人」」;起鬨和散布涉及重大事項與不良影響的虛假消息;惡意炒作社會熱門事件;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該法院判決書所稱「劉豔麗有明顯的悔罪表現」,讓辯護律師和劉豔麗家屬十分不滿。5月3日,劉艷麗的辯護人之一、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的馬綱權律師發表聲明指出,辯護詞指出,東寶區檢方指控劉艷麗涉嫌尋釁滋事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該案適用法律錯誤,且程序違法,劉艷麗依法不構成犯罪。

劉艷麗的二姐劉月華對美國之音表示,今年疫情爆發後、1月下旬湖北封省以來,家屬和律師都不能前往看守所會見劉艷麗,她堅信妹妹一定會堅持自己無罪提出上訴,「我們現在寄希望於劉艷麗在裡面只要沒有被折磨變傻,她一定會上訴。只要判有罪,即使判2年也要上訴,何況判4年」。

劉月華說,起訴書沒有提及劉艷麗關於官員公布財產的言論,但是包括了劉艷麗評論毛澤東私生活、長春假疫苗事件、以及中美兩國不同的官民關係等文字。

劉艷麗在去年1月30日向法官最後陳述說,「法庭判蘇格拉底有罪,歷史卻宣告他無罪。人類文明正是基於這樣的正義和公理不滅而砥礪前行」、「文革期間,想整一個人,就說他反黨反領導,沒有不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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