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境外電商課稅問題 KPMG:政府應多鼓勵並加強輔導

2020/02/18 17:59

財政部統計,目前共有113家境外電商辦理稅籍登記且營業中,但僅66家開立發票,還有47家尚未開立。
(記者巫其倫攝)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線上消費逐年成長,財政部為掌握稅源,今年起所有境外電商都須開立雲端發票,依稅籍繳納稅負。KPMG(安侯建業)會計師陳志愷指出,過去曾發生境外電商因系統對接,導致遲誤營業稅報繳期限遭罰,但畢竟境外電商是不同文不同種的納稅族群,建議稽徵機關更主動耐心輔導。

陳志愷表示,先前有一家網頁設計、主機代管平台的境外電商,以包含B2C及B2B交易金額報繳營業稅後,發現依法只須就B2C交易金額繳納,於是重新設計及修改電子交易系統,納入B2C及B2B交易之辨識方式及其處理流程,以區分B2C交易金額,計算正確營業稅額。

不過,由於系統變更作業花費半年時間,而遲誤了營業稅報繳期限,遭稽徵機關以逾期報繳稅款之理由,裁處滯怠報金、滯納金及滯納利息。

陳志愷指出,稽徵機關認為,業者可先申報後再進行更正,且業者於新稅制施行初期已有申報,並非不知情,仍具可歸責性;但該業者則認為,進行系統更正,目的是要產出正確的申報數字,並認為其違反情形事後均已補正,並未違反誠實性。

陳志愷認為,在台未設固定營業場所,而賦予落地課徵營業稅義務的境外電商業者,與設有實體營業場所的國內業者,在法遵距離及條件上,畢竟存有差異,不同文不同種的納稅族群,建議稽徵機關要更耐心了解。

根據統計,目前共有113家境外電商辦理稅籍登記且營業中,但僅66家開立發票,還有47家尚未開立,其中,28家已在測試系統,預計近期可開立,另19家則未能取得聯繫,將面臨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的處罰。

陳志愷表示,境外電商開發票已給一年多緩衝期,但仍有空間、時間上的落差,建議國稅局加強輔導協助,並在違反稅法應作為義務的行政制裁上,給予考量行為動機、目的與違反後的態度等情節,使其更順應我國稅制,達到政府財政及經濟發展雙贏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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