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防範保險業亂賣保單 金管會祭出五大控管措施

2019/09/24 21:00

為防範保險公司不當勸誘亂、賣保單,金管會修改相關辦法,提出五大管控措施。(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國內保單賣的嚇嚇叫,但各種投保亂象也層出不窮!為防範保險公司不當勸誘亂、賣保單,金管會今天修改相關辦法,提出「五大管控措施」,包括:不得勸誘保戶用貸款或保單借款買保險,70歲以上銀髮族買保單必須錄音錄影的範圍擴大適用等。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近期內將預告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預計在今年底上路,主要內容有有五大項,主要集中在控管或禁止勸誘貸款或保單借款買保險等。

首先,在上述辦法當中,新增列保險公司的招攬人員,在招攬時,應瞭解要保人繳交保險費的資金來源;招攬報告書應納入要保人投保前三個月內,是否有辦理貸款或保險單借款情形。

第二,明定保險公司招攬人員及業務往來保險經紀人,不得勸誘要保人以貸款或保險單借款繳保險費。

第三,有關70歲以上老人買保單,從今年一月起要求錄音錄影,但僅限投資型保單,未來修改為只要解約金的保單,像是利變型保單等,也就是擴大適用範圍。

第四,明定保戶資金來源若為貸款或保險單借款,且購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之保險商品,此時,保險公司必須指派「非銷售通路」的人員在核保通過前,再次以電話訪問確認招攬人員是否有充分瞭解客戶及保險商品適合度等事項。

尤其,保險公司還必須明確告知,客戶其因「財務槓桿操作」方式,所將面臨的相關風險及最大可能損失金額。

第五,保險業核保處理制度及程序,包括:若投資型保險要保人之投資屬性經評估為「非積極型」,且以貸款或保單借款繳保費者,這類保單不能承保。

對此,金管會也強調,為廣納多方意見,目前將此次修正條文予以對外公告,如外界有意見,可反映給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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