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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離岸風場2輪投資者浮現 沃旭擬長期出售50%風場

2018/09/21 15:20

沃旭全球合作夥伴關係(沃旭提供)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台灣離岸風力風場今年已完成遴選與競標,風場在確定開發權後逐步進入成熟期,2輪投資者也逐漸浮現,傳出沃旭將釋出在台半數風場。沃旭證實團隊的確陸續在台與壽險業者洽談合作,而沃旭在歐洲一直都執行合夥模式,在風場成熟後將5成所有權釋出給養老基金及保險等理想的本地投資者。目前具體時間須視洽談情況而定,但一定是在沃旭做出最終投資決定之後。

台2025年前5.5GW風場規劃分遴選、競標兩階段,目前已分別在今年4月及6月決定開發商,並陸續進入建設階段,預備取得籌設許可及與台電簽署購電合約等,預計2020年台灣海峽就會出現亞洲第1、具商業規模的大型風場。

而由於風場開發權均已底定並逐步進入成熟期,目前2輪投資者也逐漸浮現。在遴選、競標兩階段分別取得0.9GW風場的沃旭(Ørsted),傳出將長期釋出在台半數風場。

沃旭集團財務長溫荷特(Marianne Wiinholt)日前受訪指出,出售台灣風場50%以分散風險是有利的,因此目前正在努力當中。而沃旭18日也甫宣布以58.6億美金(約1760億台幣),出售其在北海的Hornsea 1風場半數股權,該風場於2020年運轉,將是全球最大的離岸風場。

沃旭也證實團隊的確在台洽談投資者相關事宜,但引進投資者的具體時間除需視洽談情況而定外,也一定是在沃旭在台做出最終投資決定(FID)之後。

沃旭亞太區總經理暨台灣董事長柏森文(Matthias Bausenwein)表示,在歐洲沃旭就一直以合夥模式來開發與建設風場,之後釋出五成股權給理想的本地長期投資者,如養老基金與保險等,同時保有另外五成股權,來確保沃旭能長期參與以及穩定運營。

柏森文也說,目前沃旭在台是與台灣的人壽保險公司等當地合作夥伴和投資者進行對話,視其是否有興趣投資海上風電;在做出最終投資決定後,這些本地投資者和合作夥伴就可以加入。他也強調,沃旭在台大彰化風場出資均由沃旭自有資金、及台灣金融機構融資為主,並由沃旭母公司作為擔保支持。

而有台灣保險業者評估,離岸風電由於投資期限長達20年以上,報酬也穩定,是適合壽險業者的長期投資;沃旭是全球龍頭且有丹麥政府保證,「在台灣市場上應是相當搶手的標的」。他也評論,沃旭釋出股權也有本地分散政策變動及台幣匯率風險的考量,畢竟本土金融業者會更了解本土市場情況。

沃旭目前在台已取得2021年及2025年總共1.82GW併網容量,投資總額估計1650億台幣,目前正積極投入離岸風電產業鏈國產化項目,預計在11月中前將公布10個合約。該公司為納斯達克哥本哈根證交所掛牌上市公司,前身是丹麥國營事業,丹麥政府持有50.1%的股份。

除沃旭以外,目前在台其他風場也已陸續傳出新增投資人消息。包括海龍二號風場原由加拿大北陸電力持股6成、新加坡玉山能源持股4成,5月日本三井物產也投入投資,持股轉變為北陸6成、玉山2成、三井物產2成。此外,也傳出CIP(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公司)目前正與台壽保等3家本土保險業者洽談投資風場事宜;該3家業者在今年3月已入股CIP旗下的CI III再生能源基金。

而根據離岸風場遴選合約,針對開發商釋股增加投資人並無特別限制,僅規範獲配遴選風場並簽署契約者不可變更發起人,「但增加發起人者不在此限」。而任何股權結構變動均需向能源局進行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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