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達德綠電投資2千億 也簽約賣電給雲林

2017/05/08 14:11

左起雲林縣副縣長丁彥哲、達德能源集團董事長Gernot Blanke、達德台灣分公司董事長王雲怡(記者黃佩君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德商WPD達德能源日前成為台灣首個離岸風場通過環評的公司,也宣佈將在雲林投資綠能達兩千億,今又拔得綠電自主頭籌,與雲林政府簽署「綠電交易合作備忘錄」,未來擬將發電賣給雲林自行成立的地方電力公司。

達德能源台灣董事長王雲怡說,未來希望能優先「雲發雲售」,簽約就是表達意願,但也希望「能賣成」,因現在綠電交易有意願與真正成交有一段距離,希望未來政府公布電業法後,能讓電業「可賣」、「敢賣」跟「喜歡賣」。

達德能源集團董事長Gernot Blanke與雲林縣政府副縣長丁彥哲今天簽署合作備忘錄,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標檢局長劉明忠、德國在台協會副處長施碧娜(Sabrina Schmidt-Koschella)均出席。

丁彥哲說,達德上月就與雲林縣政府合作簽署綠能投資備忘錄,未來希望能在合作下讓雲林縣產業徹底轉型,從過去的農業首都進步到綠能首都。

他也強調,雲林縣對綠能發電有很強企圖心,從2016年開始加速力道,目前已也成立了綠能發展專案辦公室,發展的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風力、沼氣等,希望可以在整合平台運作之下,盡快看到初步成效,讓雲林縣可以加速扮演台灣重要的供電角色。

而達德不只投資雲林,也首先喊出在地化的「雲發雲用」立場,要將在雲林投資發的綠電賣給雲縣府自主成立的電力公司。董事長Gernot Blanke就指出,綠能交易是台灣能源民主治理的新藍圖,新能源也可建立新的地方治理模式。施碧娜也指出,在德國地方電力公司已為人民提供能源將近15年,可提供去中心化的電力解決方案。

王雲怡也說,本次修改電業法最大成就就是綠電自由交易,而綠電交易往後不一定只能賣給台電,現在達德就是希望若雲林縣政府成立電力公司後,達德能對其銷售在雲林生產的電,讓地方政府去賣給本地企業,若法規沒問題,達德願意配合做這樣自由開放的示範。

她也強調,但真的要落實必須做到三點,就是「可以賣」、「敢賣」跟「喜歡賣」。王雲怡說,對自由賣電,現在電業法母法已通過,但子法規範還沒有出來,在出來之前,無法確定誰有買電跟賣電的資格。

此外也要敢買賣,也就是不會因為自由售電,原有的權益就消失,如過去台電穩定供輸電保證就缺席,或是要求綠能業者負客戶全數穩定供電的責任等。

此外,第三個就是「喜歡買賣」,希望政策能提供更多誘因,讓業者覺得綠電自由買賣,條件能比賣給台電好,例如綠能憑證等。她強調,現在這三點都在進行中,但也都有很多不確定因素。

王雲怡也說,達德在雲林投資綠能達兩千億,預計裝置容量有1GW,其中750MW是離岸風力、250MW是陸域風力與太陽能,目前離岸風電場址已在能源局備案。

而對雲林成立電力公司進度,雲林縣政府官員則表示,目前已成立綠能專案發展辦公室,未來希望年底前在台西成立電業公司,一年半正式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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