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金管會:中國第三方支付 也不能賣基金

2014/09/11 21:44

金管會銀行局長詹庭禎(圖左)親上火線,向外界說明第三方支付業務(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國內網路業者日前對於第三方支付儲值開砲,金管會今天澄清,「這是業者的誤會」,中國的支付寶也無法經營基金買賣,實際銷售主體仍是基金公司;未來台灣也是如此,第三方支付儲值只能進行支付扣款,但不能直接銷售基金。

 

網家董事長詹宏志日前抨擊,政府雖然通過第三方支付,未來電子商務可以支付和儲值,但很多東西不能做,像中國支付寶都能做電子錢包、理財專戶,台灣卻不行!

金管會表示,第三方支付專法所規範的支付機構之業務項目,已參酌國外對於類似支付機構之相關法令規範,換言之,新法已經具備發展電子錢包之功能。

對於業者抨擊,台灣無法像中國業者開放程度;金管會官員直言,「事實並非如此,中國的支付寶也無法經營基金買賣,業者誤會了!」

銀行局指出,在中國,「餘額寶」其實是「支付寶」提供的一個增值服務而已,看起來,好像是在支付寶這個平台買基金,實際上,是把天弘基金的銷售平台,聯結到支付寶。

因為根據中國法令規定,支付機構與其他基金公司或貸款公司就金融商品進行相關合作,僅提供資金支付渠道,「不能經營基金買賣等理財或借貸業務」。

「第三方支付平台沒有相關執照,就不能自己銷售基金或保單等!」金管會強調,不論現在的中國做法,或我國行政院剛剛通過的<第三方支付專法>,第三方支付業者本身都不能自行對外募基金,換言之,並沒有誰的法律落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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