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歐宇祥/台北報導〕公平會今日公告,登記為多層次傳銷事業的「元真健康」公司、其負責人與168互助公司假藉「合會」的名義招募傳銷商,並另有諸多不法行為,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因此處元真100萬元罰鍰,其負責人20萬元罰鍰。而168互助公司依行政罰法處40萬元罰鍰,總計處160萬元罰鍰。
公平會說明,元真除與168互助公司假藉「合會」的名義招募傳銷商,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又變更傳銷制度,卻未向公平會報備,尤其又以不當方式阻撓傳銷行使退貨權利,因此遭罰總計160萬元罰鍰,這也是首件以合會名義,招募傳銷商的違法案件。
公平會調查發現,元真前吳姓員工設立168一人公司(人人壹陸捌互助公司)從事合會業務,與元真在同一地址,2公司合作制定收取服務費數額、168公司贈送合會會員元真商品、傳銷經營權,元真則開立銷售商品發票給168公司等,元真負責人也參與其中,2家公司實有共同假藉合會的名義招募傳銷商之情事。
公平會指出,「傳銷法」第11條明定,傳銷商或傳銷事業在招募傳銷商時,應表明其係從事多層次傳銷行為,且不得以假藉其他名義如招募員工、合會等方式從事傳銷行為。
此外,元真除了違反該規定外,該公司實施「元真互助購物網獎金」等內容,未於實施前向公平會報備,且該公司以官方帳號於168互助公司的LINE群組公告不得退換貨,亦有以不當方式阻撓傳銷商行使退貨權利之效果,也違反傳銷法規定。
公平會提醒業者,從事多層次傳銷業務應確實遵守相關法令規定,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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