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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東進遭檢舉干預公司業務 新光金恐遭罰

2022/02/22 18:21

吳東進已遭金管會停職,卻無視處分,去年多次插手新光金公司業務;金管會發現有一些「不是很妥當的行為」,此已涉及公司監督管理問題。(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立委林楚茵日前爆料檢舉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前年已遭金管會停職,卻無視處分,去年多次插手新光金公司業務;金管會今天說明最新進度,發現有一些「不是很妥當的行為」,此已涉及公司監督管理問題,不過,仍須進一步釐清及查證,因此,已要求新光金在本週五(22日)回覆金管會「陳述意見」。

前年(2020)9月新光人壽因為重大缺失遭金管會開鍘,吳東進被勒令停職董事長職務、至任滿為止,且期間也能支領任何形式薪酬。不過,去年(2021年)11月立委林楚茵在立法院質詢指出,目前沒有任何職位的吳東進,卻可以把「黑手」伸進新光金,多次邀集高層主管干預公司業務,指示信用卡業務、公司土地開發案要如何處理,猶如「影武者」對公司有實質指揮權。

針對本案,金管會去年11月先發函要求新光金獨董調查並出具報告,但收件後,金管會在12月下旬不滿該報告僅用問卷形式,要求獨董必須採個別約談,並限期兩週內補件。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說明最新進度,他表示,新光金的審計委員,已於今年(2022)初完成調查報告送到金管會,不過,針對該報告約詢相關人員的陳述確實性及可信度,我們需要進一步釐清,因此,在農曆年前,已經約詢相關人員查證。

林志吉說,針對新光金「審計委員會的調查報告」及「約詢相關人員之約詢紀錄」及「檢查局進行一般金融檢查的發現」3大重點,金管會已經在2月16日請新光提供「陳述意見」,等到收到意見後,再來依法審酌處理,其必須在七個工作天內回覆。

金管會請新光金限期提供「陳述意見」,是否代表的確發現吳東進有主持會議或指揮調度的情況?林志吉強調,我們認為有一些不是很妥當的行為,所以請公司提出意見,看意見陳述出來後,再來審酌。

金管會官員並強調,本案已經涉及到公司監督管理,「不在其位(指吳東進),在相關法律授權依據上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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