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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民併」4條件 6金控7銀行符合

2018/07/26 08:20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金管會:金融整併6大原則不動 4大資格研議放寬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為推動金融機構整併,金管會昨召開公聽會聽取業者意見,依金管會原本提出的4大條件,符合發動併購的金控有6家、銀行有7家。金管會強調,這項政策是增加民營金融機構併購的誘因,絕非外界指稱的「三次金改」。

提供政策誘因 顧立雄:非三次金改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昨主持「增加金融機構整併誘因政策方向」公聽會。根據金管會規劃,「民民併」有6大原則,包括:投資主體為民營金控或銀行,不含公股銀行;被併購對象為民營金控、銀行、保險或證券業;參股比率首次投資持股逾10%,合意或非合意併購皆可;須採公開收購;須於3年內完成整併;提供資本計提優惠。

至於哪些條件的金融機構符合資格?金管會提出4大審查條件,包括:資本充實、經營能力佳、具國際布局發展能力以及企業社會責任良好。

顧立雄表示,對於4大審查條件,有業者希望相關條件可放寬,例如經營能力方面,金管會擬訂的版本是「過去三年平均ROE(淨值報酬率)及ROA(資產報酬率)須在同業的前3分之2」,但業者希望調整門檻,ROE或ROA只要符合其一條件即可。

顧立雄表示,召開公聽會目的是聽取業者意見,研議增加整併誘因的政策方案,不排除再適度放寬條件。

若依金管會原本訂定的條件,符合條件名單中,金控有6家,包括國泰金、富邦金、中信金、玉山金、台新金與元大金;銀行有7家,包括國泰世華、北富銀、中國信託、玉山銀、台新銀、上海銀與永豐銀。此外,據了解,若放寬為只要ROE或ROA其中一項達標,開發金也可符合條件。

配套法規調整 10月底前完成

不過,這次金管會啟動金融整併,讓外界聯想扁政府時代的「二次金改」,有人稱其為「三次金改」。對此,顧立雄予以否認,強調「二次金改」是「限時」又設下「目標量」,這次金融整併不僅沒有目標、也沒有期限。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後續將依政策方向研議相關配套法規調整,預計10月底前完成。

金融機構整併六大適用原則&四大資格條件(記者王孟倫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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