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10大常見錯誤 報稅避開地雷

2016/04/24 06:00

報稅。

記者鄭琪芳/專題報導

雖然每年都要報稅,還是有不少人會出現漏報、錯報的情況。國稅局特別整理十大常見報稅錯誤,報稅時盡量避開這些「地雷」, 以免被要求補稅及處罰。

一、免稅額:一般免稅額八.五萬元,年滿七十歲的本人、配偶及「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等)免稅額十二.七五萬元;年滿七十歲的其他親屬(叔、伯、舅等)免稅額只有八.五萬元。

二、扶養親屬:誤報扶養二十歲以上未在學、有謀生能力旳子女、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屬;或兄弟姊妹重複申報扶養父母;或申報未同居一家無扶養事實的其他親屬。

三、漏報所得:只申報查調的所得,未申報無法查詢的所得(如財產交易所得、租賃所得等);或未合併申報受扶養親屬所得。

四、合併申報:未滿二十歲子女若有所得,除非已婚,否則還是要跟父母合併申報;夫妻各類所得可分開計稅,但仍要合併申報。

五、保險費:人身保險費每人可申報二.四萬元,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保險費才能申報,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屬的保險費不能申報,且被保險人與要保人須在同一申報戶;健保費可全數申報,但被保險人與眷屬須在同一申報戶。

六、教育學費:就讀大專以上的「子女」教育學費才可申報,每人二.五萬元;本人、配偶、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的教育學費不能申報。

七、醫藥費:美容整型支出、看護支出等,因不屬醫療範圍,不能申報;且醫藥費有保險給付部分應先減除,不足部分才能申報。

八、捐贈:購買不實捐贈收據、列報未登記或未設立團體的捐贈等,涉及逃漏稅;點光明燈、安太歲或支付塔位等,屬於對價關係,不能申報;對公益團體的捐贈,申報金額不能超過所得總額二十%。

九、購屋借款利息:房貸利息每戶最多申報三十萬元,但須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且不能同時申報房貸利息及房租支出;修繕或消費性貸款的利息支出,不得申報扣除。

十、財產交易所得:個人出售房屋,若未依實際買賣價額申報財產交易所得或損失,國稅局會依財政部的標準計算所得課稅。

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報稅後若發現錯誤,可重新填寫一份申報書補辦申報;採用網路申報者,只要重新上傳即可。不過,若已逾申報期限,只能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書面更正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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