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北市公宅「愛心房東」 享1.5%房屋稅

2015/09/15 06:00

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出爐,不僅將建商新成屋第一年囤房稅從三.六%降到二%,房東及建商的閒置房屋提供公共住宅住戶使用、企業及公營事業單位提供宿舍給勞工,持有三戶以上的非自用房屋稅也從三.六%降至一.五%,粗估北市府一年稅收損失七四四二萬元。

盼增公宅供給 擬修法提供誘因

對此,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沒意見」,強調愛心房東可享低稅率是當年他向財政部爭取來的,但「住宅法」已規定一.二%的愛心房東稅,比北市府的一.五%低;這些適用一.五%稅率的房屋應租給弱勢,未來不能比照捷運聯開宅政策允許房屋租給有能力的青年,否則就是賴皮、濫用愛心。

房仲業評估 建商應該沒興趣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則指出,若建商評估住戶「請神容易送神難」,恐不會參與該政策。

北市財政局官員強調,民間閒置房屋做公宅使用,「不是針對建商、也不叫降稅」,目的是讓公宅數量可透過多元化管道達成,台北市長柯文哲、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分別表示八年要蓋五萬戶公宅及廿萬戶住宅,但供給面不是完全蓋新屋,透過修正房屋稅可將房東手上「存量」轉做公宅。

不過,社會住宅聯盟辦公室主任林育如反問,現在有多少房東願意繳稅?若房東不想繳稅,不管一.二%或一.五%都沒有影響,政策還有努力空間。她認為,未來應不會有建商、房東以弱勢人頭報一.五%稅率,畢竟政府租屋平台可把關。

此外,大同區等老舊社區有不少家族繼承祖宅,十幾人「公同共有」老房子,有些親屬已旅居國外或住在外縣市,但可能負擔三.六%房屋稅;因此,草案規定非自住親屬可享二.四%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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