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國文、項程鎮/綜合報導〕涉及力霸案的前東森集團董事長王令麟,昨日服刑20天出獄,之前聲請發還繳交的3億5000萬天價保釋金部份,高等法院認定,因王涉證交法等案已上訴三審,為防止逃匿等考量,不能全部發還,而且只能依比例原則,發還20天的保釋金,因此昨裁定發還407萬元。
高等法院合議庭這項發還保釋金的認定,等於是王令麟關一天的保釋金折合20萬3500元,法界認為,這已創下我國司法紀錄,王也成為不折不扣的「黃金受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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