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違辦他國護照/本尊分身難辨 企業老闆如隱形人

2011/11/07 06:00

〔記者劉慶侯、吳岳修、鄭琪芳/台北報導〕國內專辦投資移民的某移民公司,涉嫌以偽造文書手法,幫客戶使用全新的身分申辦台灣邦交國布吉納法索護照,持這種護照在國外行走或投資,如同隱形人,我方完全無法掌握;檢警循線追查,至少有南寶樹脂化學工廠公司董事長黃勝家、曾任東元電機監察人的知名會計師葛允娟等人違法取得上述護照,均函送法辦。

據指出,這家移民公司疑鎖定國內知名政商名流,提供「偽變造資料的特別服務」,記者向南寶樹脂總公司查證,公關部門要求留下聯絡方式,表示會有專人回應,但截稿前未獲聯繫;葛允娟會計師事務所職員稱不了解案情,記者至截稿前,也未接獲葛允娟回電。

檢警調查,黃勝家等人持有更改英文姓名拼音的外國護照,應是為了方便在國外做生意,而其中,不排除與節稅或外匯進出有關。另有相關人士私下說,台灣民眾持有這類護照,等於變成另一個身分的外國人,除了可逃漏我國稅捐單位的追稅,若被拿來做其他違法的事,我國政府也難以知悉。

檢警調查,黃勝家持有的台灣護照及向台南市警局申請的良民證,英文名為「HUANG,SHENG-CHIA」;但他涉嫌以四萬美金透過某移民公司,竄改英文姓名為「WONG BRIAN」後,申辦布吉納法索移民護照得逞。他在偵訊時說,因為經商及出國需求才這樣做,但他「未曾使用過,只是委託代辦,不知行為違法」。

葛允娟則將申辦的布國投資移民護照上英文姓名,改為廣東發音的「KWAT JENNEFER」,而非中華民國護照上的「KO,YUN-CHUAN」,她供稱「只是單純地想擁有一本第二國護照」。兩人都強調,不知道這家移民公司的做法是違法的。

根據理財專家說法,國內不少有錢人持用外國護照,以外國人身分在境外金融中心(OBU)開戶後,在台灣買進的外幣組合存款,所賺到的利息所得可享免稅;甚至以外國人身分透過OBU匯出匯入現金,可規避央行外匯管制,可說好處多多。

我國「居住者」 海外所得要課稅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則強調,國人的海外所得是否應課稅,與持有「國籍」無關,而是視其是否為我國「居住者」。如果在台灣設有戶籍或居住滿一八三天,就符合「居住者」定義,自二○一○年起,個人年所得超過六百萬元、且海外所得一百萬元以上,須納入最低稅負(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課稅;但海外所得確實比較難掌握,只要公司不分配股利或盈餘,也未將獲利匯回台灣,就很難追查。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