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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我什麼事》黃彥男:擬成立假訊息委員會

2024/07/27 05:30

數位發展部長黃彥男接受本報《官我什麼事》節目專訪 。(記者陳怡伶攝)數位發展部長黃彥男接受本報《官我什麼事》節目專訪 。(記者陳怡伶攝)

〔記者徐子苓/台北報導〕打詐是新政府的首要任務,數位發展部長黃彥男接受本報《官我什麼事》節目專訪時透露,近日找來網路平台業者「喝咖啡」,Meta(臉書)將在八月對所有廣告主進行身分確認,有信心會減少很多冒名廣告;此外,面對假訊息危害,數發部也有所因應,正討論要成立假訊息委員會。

黃彥男強調,假訊息需要一個委員會來做決定,不是單一單位就可以認定,所以數發部也有在討論成立假訊息委員會,針對一些錯假或危害訊息,經委員會討論、認定後,可要求平台下架。

配合打詐 8月起Meta所有廣告實名制

黃彥男近日找Google、Meta、LINE等網路平台業者「喝咖啡」。黃彥男表示,主要是讓業者了解政府打詐的決心,同時也提出一些要求,包含下架詐騙訊息的速度,Google跟Line下架速度比較快,而Meta會拖到好幾天後。

他指出,Meta在六月已宣布投資廣告必須實名制,也就是對投資廣告主做身分確認,而在八月後,Meta會進一步對所有廣告主進行身分確認,預料平台上會減少很多假冒名人的廣告,這些是在喝咖啡後Meta給出的承諾。

「打詐專法」近日已在立法院三讀通過,針對數位防詐,黃彥男說明法案有三個重點,第一,網路廣告平台必須在台灣落地,或在我國設「法律代表人」,才能和政府建立直接聯繫管道;第二,業者必須配合政府打詐措施,最重要的是落實廣告「實名制」,刊登廣告者必須經過驗證或確認是本人,以減少假廣告。

第三,若業者不配合政府打詐,數發部可以祭出最高一億元的罰款,且可重複罰,黃彥男認為,這對業者來說也有壓力,希望能起到嚇阻作用。

推動數位簽章 確認廣告刊登者是本人

至於實名制要如何落實?黃彥男說,除了電話號碼認證之外,下一步也會要求用「數位簽章」認證,確認刊登廣告的就是本人。數位簽章是類似經過公證的「印鑑證明」,由政府認可的第三方憑證單位核發,具公信力、法律效力強,因此可直接推定是本人親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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