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各區域晶圓代工產能比重分布
記者洪友芳/專題報導
「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最快明年元月實施,產業界認為台版晶片法案太過狹隘,有待強化。(記者靳昌玲攝)
俗稱台版晶片法案的「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日前已經通過行政院會,邁向立法之路,最快明年元月實施;但面對各國推動強化半導體的補助與獎勵政策,產業界認為台版晶片法案太過狹隘,有待強化。
台積電與美國亞利桑那晶圓廠比較
「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條文第10條之2,針對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進行前瞻技術的研發投資抵減達25%、購置先進設備當年度抵減率5%,且無投資抵減支出金額上限,研發投抵或設備投抵單項抵減總額不得超過營所稅額30%,兩項合計抵減總額不超過50%為限。
2021年各區域晶圓代工產能比重分布
IC設計廠鈺創(5351)董事長、也是台灣人工智慧晶片聯盟(AITA)會長盧超群指出,台灣已有大規模半導體製造,但整體創新程度不足,政策應該多鼓勵創新,尤其是年輕人創業卻無資金投產昂貴的晶片,台版晶片法案要再加強,多強化鼓勵研發創新。
政策應擴大到應用層面
前工研院院長、清大教授史欽泰曾是台灣派員到美國RCA公司技轉IC技術的種子成員,參與台灣半導體業從無到有的發展過程。他指出,台灣半導體業目前已有很強的競爭力,不僅對台灣經濟發展具影響關鍵,對全球影響也非常大,他認為台版晶片法案僅侷限在租稅獎勵,太過狹隘。建議政策應從人才、研究、投資擴大到應用層面,包括智慧醫療、智慧製造等。
國際半導體產業協會(SEMI)全球行銷長暨台灣區總裁曹世綸表示,面對歐美日紛提出補助鼓勵新設半導體廠,台灣因已具備既有生態系,以「產業創新條例」修正強化發展,適用對象是要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條件要研發費用與密度達一定規模,稅率至少12%為基礎。他建議後續的修法與子法,政府應與產業緊密合作,共同擘劃台灣半導體整體發展大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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