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能系統安全驗證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為保障儲能系統的安全性,經濟部實施「戶外電池儲能系統自願性產品驗證」(VPC),以設計審查、案場審查、定期試驗等3階段驗證,強化儲能系統的安全。
太陽能、風力及水力發電屬於間歇發電之再生能源,無法配合用電負載需求而調整發電量,雖可協助減碳,但可能出現供電不穩定之情況,因此須藉由儲能系統輔助,以穩定供電及調節電力。
但因儲能系統鋰電池有「熱失控」時難以撲滅之特性,國外亦有多起鋰電池儲能系統發生火災事故之案例,因此訂定相關規範與標準刻不容緩。
有鑑於此,經濟部標準局推動「戶外電池儲能系統自願性產品驗證」,以3階段驗證保障儲能系統安全。
3階段驗證分別為建置前的設計審查、竣工後的案場審查及定期試驗,除儲能設備安全標準檢測外,亦要求儲能系統先取得電機技師及消防設備師之簽證,才能通過標準局審查。
設計審查上,在儲能案場建置前,由第三方驗證機構確認案場設計及規劃使用之零組件是否符合驗證規範要求,經標準局審查符合後,業者即得依其設計進行案場建置。
案場審查上,在儲能案場建置完成後,由第三方驗證機構進行案場安全性評估及現場安全試驗,以確認是否符合驗證規範要求,複經標準局審查符合後核發驗證證書,以確保運轉安全。
定期試驗上,因應儲能系統使用之生命週期長,為持續保障儲能案場運轉安全,每2年透過第三方驗證機構進行安全性評估及現場安全試驗,確認儲能案場是否仍符合驗證規範要求,以降低事故發生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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