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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險恐釀800億賠付危機 產險業提議: 終止契約付違約金 中重症照賠

2022/05/07 05:30

在防疫政策不斷調整下,產險業已面臨理賠七百億到八百億元的生存危機;圖為台北車站疫苗注射站,圖中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快篩陽視同確診」,在防疫政策不斷調整下,產險業已面臨理賠七百億到八百億元的生存危機,甚至部分保戶的「健康樂透」心理,造成醫療量能癱瘓。產險業者經多日研商,建議依民法第二二七之二條「契約成立後,情事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其原有效果顯失公平者」精神,讓產險業可終止其契約,但中重症者照賠、且退還保費並給予一定倍數懲罰性違約金;產險業者雖因此將賠付逾一百億元,但可讓近年防疫保單引發亂象畫下句點;業者將在近日提出正式說明,尋求各界共識。

據業界估算,逾七百萬件有效保單若以確診者二成估算,申請理賠件數達一四○萬件,僅算確診不算隔離,以每件平均理賠五萬元計算,理賠金額就達七百億到八百億元,各業者恐都面臨增資壓力。

業者估中重症加違約金 將賠付逾一百億

業者認為,若指揮中心能讓現行屬於第五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比照流感併發重症模式調整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併發中、重症」,並保留於法定傳染病第五類,僅針對中、重症給予理賠,以出險件數約七.五萬件,加計確診、隔離暨住院日額等保障後,平均理賠七.五萬元試算,理賠約達五十六億元,個別產險業者的清償能力應可確保無虞。

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董事長邵之雋建議,因疫情性質改變、防疫政策變更,導致防疫保險之設計基礎已被破壞,法院得否基於情事變更原則,賦予一方變更給付內容或有契約終止權;另外就是評議中心是否基於對價衡平性已經破壞,依公平合理原則,對防疫保單做出衡平雙方利益之評議;主管機關可透過行政措施進行「行政減災」,把防疫險之亂的社會成本降到最低。終止契約可能是選擇。

但他強調,產險業不能平白終止契約,必須有附帶條件,除了退還保費,應給予被保險人一定倍數的懲罰性違約金;金管會可要求,對於終止的保險契約,在原存續期間,如果被保險人因罹患武漢肺炎導致中重症者,應比照原契約理賠做為補償,這樣才能回復保險應有的風險填補性質。

產險業者指出,即使是這樣,除了中重症理賠的五十六億元外,還要再損失五十億元,但比糾紛不斷、打官司好,防疫保單也不會持續變成對賭型的「健康樂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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