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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涉跨部會 學者:應由政院協調整合

2022/03/03 05:30

公平會昨公布「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初稿,關注演算法聯合行為與公平交易法的適用關係。(路透)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公平會昨公布「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初稿。學者指出,身為競爭法機關,「態度」似乎太過軟弱;但數位平台議題不僅限於「競爭」,還有更多涉及產業面及稅負等議題,建議應由行政院出面,指派政務委員進行跨部會協調,擬定一個整體性數位經濟政策。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陳榮隆指出,平台經濟規模之大,未來會將人類帶到何種境界,目前仍未知;雖不該過度限制發展、但基本管理還是要有,且若侵害到消費者權益,相關的監管單位須負起責任。他認為,在產業政策的擬定及主管機關,應由經濟部工業局負起責任,公平會則應針對競爭政策及各種不公平競爭的範疇,扮演好主管機關的角色。

陳榮隆:產業面、數位稅應納入

陳榮隆提醒政府,除了數位經濟政策,更應正視「稅負」問題,到底要不要課徵「數位稅」,已是現階段國際關注議題,這些大型平台每年獲利金額龐大,卻不用對當地政府繳稅,有不少國家開始課徵「數位稅」,呼籲行政院應及早因應。

因應數位巨頭演算法 擬定管制戰略

長期觀察國內數位產業發展的學者感嘆,政府對於平台經濟的消費者權益「長期漠視」,常會聽見使用者對臉書、YouTube演算法的抱怨,這些平台吸納台灣半數以上數位廣告,但演算法沒人知道、想改就改,政府若不能主動介入、出面協調,甚至擬定因應戰略,將使台灣在此產業上面臨「管制真空」,形同漠視國人的權益。

學者質疑,平台經濟有「大者恆大」特性,小型業者難以生存,大型平台更吸納了大部分的廣告,不但讓傳統媒體難以生存,且上架費高昂,收費方式是否合理?是否濫用市場優勢進行不合理定價?公平會以現有的法令,就可以介入,但為何不出手管理?還要以白皮書來宣示政策?公平會理應積極介入,為國內業者爭取一個合理公平的競爭環境。

他建議可依日本作法,雖採取低度執法,但花費二至三年時間,進行產業調查,找出對該國產業相關的利益,以此數據與蘋果等數位巨頭談判,這是台灣可嘗試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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