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兆豐金控董事長蔡友才。(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李靚慧/綜合報導〕二○一一年間,前兆豐金董事長蔡友才明知台灣海陸運輸集團(TMT),有向兆豐銀行貸款,卻涉嫌接受該集團負責人蘇信吉招待,帶著妻子、秘書及當時兆豐銀行敦南分行經理陳世明等,搭乘蘇所有的私人飛機前往馬來西亞旅遊,入住高檔酒店並到高爾夫球場球敘,相關費用均由蘇信吉支付,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銀行法中的「收受不正利益」罪嫌將蔡、陳兩人起訴。
檢方調查,蘇信吉自二○一○年起,以境外公司名義向兆豐銀行貸款,有部分金額甚至無須提供擔保即獲核貸。該集團共獲貸款一億二二四0萬美元,到了二○一二年底,因業績下滑出現逾繳貸款本息情形,二○一三年六月更有九六六六萬美元遭列呆帳。
檢方調查,貸款期間即二○一一年十月八日,蔡友才涉嫌接受蘇信吉招待,以實地訪查該集團在馬來西亞設立特殊鑽油平臺的海上油礦開採計畫預定地為名目,帶妻子、秘書、陳世明等人,搭乘蘇的私人飛機前往沙巴地區的亞庇旅遊,費用均由蘇信吉支付。
蔡友才昨日透過私人秘書,發出一份澄清稿,強調該行程是「基於商場禮儀的公務行程」,日後並未承作該貸款案件,也未給予該集團新聯貸。
蔡友才解釋,當年的「兩天一夜行程」,是為了瞭解客戶要求聯貸銀行主辦行出具「融資支持書」(Letter of Support),需確認大額計劃型融資(Project finance)的地點、事實、可行性。搭乘的是該公司名下的交通工具,其功能如同在本國公司名下的座車交通工具,並非「私人飛機」。
蔡友才更質疑國內銀行同業,在當年TMT業務鼎盛的輝煌時期,為了TMT的造船貸款、交船、下水、聯貸簽約等目的,搭乘TMT的該架飛機「應不在少數」,為何僅有他的此次公務行程成為攻擊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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