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焦點評論》台電要有「病識感」

2021/08/28 05:30

經濟部長王美花(中)、政務次長曾文生(左)、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右)27日共同出席台電公司「513、517」停電事故及核二「727」跳機事故懲處說明會,說明懲處結果及後續改進措施。(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黃佩君/特稿

台電3大電力事故懲處及檢討(製表:記者黃佩君)

台電短短一個夏季出現三次嚴重供電事故,無論如何難掩螺絲鬆了之嫌。但夏季供電需撐到九月,在考量穩定供電情況下,昨懲處已是目前最重措施。但比起懲處,檢討報告所開「藥方」相當對症,不少是台電過去應做未做,或缺乏彈性、抵抗外部介入的老毛病;如今對症下藥,是否能真正病除,就要看台電是否能真正具有「病識感」。

五一三供電事故全為人禍,在台電與包商雙重便宜行事下,高達四項防呆措施竟付之闕如,不可不說是供電一大危機。而在五一六提出報告隔天,五一七竟又因極端氣候加上防疫等措施,真正「電用光了」導致分區供電。在度過兩次事故後,核二再以「一張椅子」碰壞整個機組的事件,喚起外界對台電危機感。

經濟部昨懲處並未拔除高層,外界不免有力道過輕之批評;但因今年極端氣候,考量「秋老虎」穩定供電至少需維持到九、十月,本次懲處也已是在考量穩供下可做的最重措施。

而綜觀檢討報告所列改善項目,包括精進大修排程,將大修「只換零件、不拆機組」;極端氣候等因素納入大修規劃;以及與用電大戶協商,尖峰時期給予更大量的需量反應、擴大佈建長效儲能、備轉容量納入夜尖峰等,其實相當對症。

這些檢討不少是過去學界及業界認為台電應做而未做之事,或者過去已點出,但逐漸照本宣科,失去彈性的作為。

例如大修期程檢討,二○一六年起,本就規劃冬季要隨氣候等滾動檢討,並非當年訂下、次年就無法改變。但在未具體檢討,又遇上極端氣候及疫情的情況下,就釀成五一七大禍。此外增加儲能、切實與大用戶溝通增加需量反應等,都是已做但未到位之事。

面對越來越具挑戰的供電情境,在正確藥方下,台電是否能藉三次事故改掉缺乏彈性、抵抗外部介入的老毛病,才是後續避免再次發生危機的根本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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