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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昨公布最新裁罰,由於元大人壽、元大保經及元大銀行不當銷售4張投資型保單,包括提前偷跑預售、文宣以「存股」概念、無匯率風險等不當招攬等,因此金管會開罰元大人壽540萬元、元大保經及元大銀行各180萬元,合計900萬元罰單。
金管會指出,4張投資型保單包括元滿利足變額萬能壽險等,要求必須下架、不能繼續銷售,但已賣出的舊保單,保戶權益不受影響。
金管會說明,元大人壽共有2缺失,一是還沒完成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就提供商品相關文件給通路,甚至「預先」向客戶說明及進行招攬銷售;金管會調查,元大3月22日才完成內部商品審查程序,但今年1、2月就啟動招攬,保費收入高達75億元。對此,金管會開罰540萬元,並請元大人壽依比例原則,追究失職主管人員責任。
第二是該公司在教育訓練教材、對外文宣方面,以「存股」概念、無匯率風險、息收等不當招攬,開罰240萬元。金管會保險局表示,該投資型保單連結的是台股ETF基金,並非直接連接台股,卻以「存股」進行宣傳,容易誤導消費者。
元大銀行的缺失部分,該公司有客戶「贖回基金」來購買「投資型保單」,但業務員回報保費來源竟是「既有存款」,顯然公司未能落實審核。至於元大保經部分,也與元大銀行缺失相近,兩家同樣開罰1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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