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專10誡
為防範理專盜領,金管會去年針對理財專員人事管理、內控及內稽祭出10大措施,被外界稱為「理專10誡」。然而,理專10誡頒布已滿1年,仍無法杜絕理專挪用客戶款項弊端。為此,金管會近期再度祭出加重罰鍰、建立問責機制等四大強化措施,但不少銀行主管坦言,制度再好也難敵「貪婪的人性」。
「理專10誡」最早是前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任內提出,後來銀行公會將內容條文化,2019年6月訂定「銀行防範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相關內控作業原則」,由金管會備查,做為銀行檢討、修正現行各項內部控制措施的指導性規範。
作業原則規範理財專員錄用原則,並訂定員工行為準則。包括嚴禁理專以任何形式代客保管空白交易單據、存摺、印章或自製對帳單,並避免高資產理財客戶長期由單一理專服務衍生弊端。
銀行更要透過事前宣導、事中控管以及事後查核等機制防弊,避免理專不當取得客戶網銀密碼,代客戶從事交易,並建立帳戶監控機制,不定期向客戶寄發交易信函,提供客戶確認投資明細及餘額。
(記者陳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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