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太陽能電站使用面積限縮 業者︰頭洗了 規定才改

2017/07/07 06:00

總統蔡英文(右三)6月26日才受邀至新日光高效模組廠參訪,農委會6月28日就打臉太陽能業者。(新日光提供)

〔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蔡英文總統上任後大力支持的太陽能產業,6月底被農委會公告的修正條文打了好大一巴掌!起因是國內業者配合政策、搭蓋大規模電站,孰料,電站準備開工之際,農委會6月28日片面公告,修正「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部分條文,未來太陽能電站的使用面積,不得超過土地面積的七成!

農委會修法 業者跳腳

此公告6月28日上網後,剛開始沒有一家太陽能業者看到、知道,直到本週傳開,讓太陽能董總座個個急得跳腳,大罵「從100%使用變成不得超過70%,無端增加建置成本,這規定的用意何在?電站成本墊高、投資報酬率低,誰願意投資?」且不少已租下土地開始動工的業者更傻眼說「頭都洗下去了規定才改,要我們怎麼辦?」

業者指出,總統表示要積極發展太陽能產業,2025年的裝置量將達20GW,能源局也釋出許多善意,期間不斷交換意見、討論,讓大家對於發展國內太陽能電站覺得很有信心,上週更開會商討國內的太陽能電站如何做到「台灣製造」(使用台廠製造的太陽能電池、模組等),避免成為中國或東南亞太陽能業者的出海口,沒想到,6月底農委會竟然片面上網公告使用土地面積的限制,完全沒和業者溝通,更遑論通知!

某大型電站董座抱怨,最不能接受的是,第30條主要以「經濟部公告嚴重地層下陷區」、「汙染控制場址、汙染整治場址或汙染管制區」、「路上盜採土石坑洞善後處理計畫列管土地」為主,這些已是「完全無法使用」的土地,但竟然只能使用七成?業者解釋,當初農漁用地規範使用面積七成,是因為政策要保持一部分面積做為農漁之用,但上述這些區域都是地層下陷或不利耕作土地,為什麼會有使用七成的限制?董座不解地問「那剩下的三成要我們幹啥?」

新日光︰投報率太低

業者說,從來沒有人會想到農委會竟然規定使用面積不得超過七成,雖然蓋太陽能電站的土地使用面積不可能蓋滿到百分之百(須留維護通道),但使用九成面積是合理的,如今改成七成,已和當初計算的成本相距甚遠,「簡直是莫名其妙!」

新日光董事長洪傳獻則說,規定更改後,台灣將須耗用兩倍的國土來建制20GW的太陽能電站,且因建置成本拉高、投報率太低,未來不是須提高電價,就是電站會乏人問津、沒人投資,也會使得綠能政策目標無法達成;他建議,解決之道就是「解除用地70%限制」或「提高比率至90%」,而維護通道則不計入設施面積內,期待政府能協助太陽能業者放寬這個緊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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