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主計長︰前瞻配合款 地方可負擔

2017/05/31 06:00

主計長朱澤民(資料照)

估8年1200億 地方政府舉債空間有6290億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將於立法院臨時會闖關,但部分縣市擔心無力負擔配合款。對此,行政院主計長朱澤民強調,配合款制度必須維持,避免地方政府缺乏成本概念;目前中央對地方補助已考慮財力等級,地方也要檢視各項支出,將資源移至較具優先性及效益性的項目;若預算仍不足可以舉債,估計前瞻建設地方配合款約一二○○億元,而目前地方政府舉債空間有六二九○億元。

朱澤民說明,前瞻建設跟地方有關的項目,一定要有配合款,不然會缺乏成本概念,好像是天上掉下來的「白吃的午餐」,覺得「不拿白不拿」,有成本概念才會珍惜。何況,配合款制度已考慮到地方的財力等級,台北市屬於第一級,其餘直轄市二或三級,縣市則是三到五級,中央補助比率則是五十%至九十八%;例如「都會區鐵路立體化」,第一級中央補助五十%、第五級補助九十%。

朱澤民表示,有些事項還可專案報經行政院核准,不在此限,即可提高補助比率、甚至不用配合款;例如,有些計畫有「鄰避效應」(受到該地區或鄰近地區居民反對)或位於原住民地區,就可全額補助。他說:「像苗栗縣財政情況搞成這樣,跟生命財產有關的一些公共設施,如防洪、土石流等,目前我們都沒有要求他們要有配合款。」

檢視支出 資源移高效益項目

對於部分縣市擔心配合款不夠,朱澤民認為,地方政府應本著「零基預算」的精神,檢視各項支出的必要性,將財政資源移到優先性較高、效益性較大的施政項目;而且中央有很高的補助款,若補助比率八十%,等於十億元只要出二億元。

朱澤民指出,地方政府檢討各項支出後,如果錢還是不夠,可依「公債法」規定舉債支應,粗估二○一七年地方政府舉債空間還有六二九○億元、到二○二四年則有九五七○億元;其中,二○一七年直轄市舉債空間五○六七億元、縣市一○三七億元,即使債務餘額較高的高雄市也有五五○億元;而前瞻建設地方配合款估計約一二○○億元,平均一年約一五○億元,地方政府的舉債空間絕對是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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