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器公司董事長周麗真(左)訊後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聲押禁見。(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生產東亞品牌燈具的中國電器公司董事長周麗真,被控勾結前總經理張志偉,利用海外子公司掏空中電逾新台幣三.五億元,周麗真直到昨天才到案,訊後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及刑法背信等罪聲請羈押禁見。
周麗真昨天早上十點在三名律師陪同下赴北檢說明,經檢察事務官及檢察官接力偵訊將近九小時,認定她與遭羈押禁見的張志偉、陳逢璿說詞不一致,且上週五未到案,訊後依涉犯重罪,有逃亡及串、滅證之虞聲押;周麗真庭訊時否認涉及不法。
檢調追查,周麗真、張志偉涉利用CSL、GLI兩家海外子公司涉嫌掏空犯行,一百年十一月間,先以投資款等名目掏空四四五萬美元,將錢轉匯給周、張實際掌控的CSL公司,未在財報及傳票中揭露。
同一時間,周麗真、張志偉趁中電百分之百持股的子公司GLI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七五○萬美元時,利用CSL去認股,導致GLI股權稀釋為四十%,藉此規避台灣法律,使GLI不用與中電合併財報;周、張再以GLI的資金高價購買張另外所掌控的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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