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進行改革,實支實付醫療險改採損害填補之分攤機制,理賠不能超過實際醫療支出。(資料照)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A小姐因為運動受傷至骨科治療,醫師建議使用PRP注射療法有助復原,但PRP注射療法一次費用高達數萬元,A小姐心想「好在有買醫療險」,接受醫生建議,執行療程施打3次,花費超過6萬元,沒想到申請理賠後,遭保險公司拒賠,經向評議中心申訴,產險公司被要求給付3次的「掛號費」750元。
理賠爭議已延燒數年的「PRP療法」,不但讓壽險業的實支實付醫療險損率爆表,更已擴及產險業者,產險公司從接到的意外醫療理賠申請發現,「PRP療法」的使用頻率大增,許多使用時機,甚至違反醫療常規,因此拒絕理賠,也因此遭申訴、進評議的案件激增。
PRP(Platelet-Rich Plasma,血小板濃縮血漿)治療,是一種利用患者自身血液中的血小板與生長因子促進組織修復與再生的療法。一般民眾最簡單的描述,就是抽出患者自身的血液「再打回去」。
一家產險公司指出,PRP療法過去主要用在骨科,例如網球肘、阿基里斯腱炎、肩袖肌腱病變等「肌腱炎與肌腱損傷」,或是韌帶損傷、關節疾病,甚至多是治療運動員的拉傷,醫生利用患者自身血液中的血小板與生長因子促進組織修復與再生。但一般的治療應有SOP,包括使用領域、時機、頻率、次數,如果是無效、過度的醫療,保險公司自然無「照單全收」的理由。
產險業者指出,產險業的傷害醫療險,並非完全拒賠PRP,而是要看「使用時機」,以另一件遭評議中心判定無須理賠的個案,保戶因「下背部臀部挫傷」,5月12日至醫院急診,隨即在5月21日起,接受3劑次的自體高濃度血小板超音波導引注射治療,認為使用時機有疑慮拒絕理賠,民眾至評議中心申訴。但經過評議中心醫療專家參考「美國骨科醫學會」及「臺大醫院PRP注射說明書」等專業資料認定,這是在「挫傷急性期」使用,不符合一般的醫療常規,因此判定無須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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