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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貨幣課稅報告出爐 國稅局查核漏報所得1.3億

2025/01/13 20:45

根據統計,截至2024年12月13日止,國稅局共查獲虛擬貨幣交易短漏報所得額1億2919萬元,補稅及罰鍰共3403萬元。(示意圖,彭博)根據統計,截至2024年12月13日止,國稅局共查獲虛擬貨幣交易短漏報所得額1億2919萬元,補稅及罰鍰共3403萬元。(示意圖,彭博)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加密貨幣狂飆,買賣加密貨幣如何課稅?根據財政部「加密貨幣所得課稅規定」報告,買賣證券性質的虛擬通貨,停徵所得稅;買賣非證券性質虛擬通貨的所得,個人應列為財產交易所得課稅,營利事業則併入所得額課稅。根據統計,截至2024年12月13日止,國稅局共查獲虛擬貨幣交易短漏報所得額1億2919萬元,補稅及罰鍰共3403萬元。

財政部說明,個人或營利事業買賣具證券性質的虛擬通貨,其交易損益屬「所得稅法」第4條之1規定的證券交易損益,停徵所得稅,但營利事業應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最低稅負制)規定,將該損益計入基本所得額。

另,個人非經常性買賣非屬證券性質虛擬通貨的所得,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的財產交易所得,應以交易時的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營利事業則應依所得稅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以其收取的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後計算損益,併計所得額課徵營所稅。

財政部指出,目前各地區國稅局將個人或營利事業利用虛擬通貨線上交易平台進行交易列為查核項目之一,依通報及蒐集資料,函查所得人或蒐集線上交易平台業者相關資料及交易明細,按查得資料核定所得及補稅。截至2024年12月13日止,查獲短漏報所得額計1億2919萬餘元,補稅及罰鍰3403萬餘元。

為掌握稅源、遏止逃漏,財政部表示,各地區國稅局除現有課稅資料蒐集方式外,將配合新興交易型態持續滾動檢討資料蒐集方法及範圍,以提高查核效能,依法核課稅捐。目前稽徵實務由國稅局進行個案查核,依法核課稅捐,將持續精進加強課稅資料蒐集,以防杜逃漏,維護租稅公平。

財政部強調,個人或營利事業如有買賣虛擬通貨,應依法計算交易所得課稅。鑑於虛擬通貨交易具匿名、跨境及不易追蹤之性質,具有較高的洗錢及資恐風險,國際間許多國家均強化監管規範,金管會預計今年6月前研提「虛擬資產管理專法」草案函報行政院,財政部將密切關注該會作業期程,並參酌該專法內容,強化虛擬通貨交易的課稅資料蒐集機制,掌握稅源,遏止逃漏及維護租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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