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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契約暗藏文字陷阱 消保處查核全台13建案不合格

2024/02/26 11:32

行政院消保處今公布預售屋建案契約查核結果,全台共13個建案不合格。(記者陳嘉怡攝)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預售屋契約條款眾多,部分建商會以潛藏交易陷阱的契約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26)日公布全國50個建案的預售屋買賣契約專案查核結果,發現13個建案的預售屋契約內容不合格,共開罰120萬元。

消保處諮議陳世元說明,去年9月到12月針對全國50個預售屋建案契約,查核契約總價等15個基本項目共750項次,計有22項次不符合規定,不合格內容散見於13個建案中。另配合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此次查核額外新增「房地讓與或轉售條件」,則全數符合規定。

陳世元也表示,預售屋契約查核整體不合格率從110年的11.2%下降到去年2.9%,呈逐年下降;不合格內容分布案件數也逐年下降,從110年的23件下降到去年13件。

這13個不合格建案,其中違反「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有4個建案,包含未記載停車位「性質」、「位置」及「型式」等基本資訊;未記載停車位「高度」;違反「契約總價」規定,也有4建案。例如契約書中僅填列「契約總價」,未分別填列「土地價款」及「房屋價款(須分別填列專有部分價款及共有部分價款)」;或是價款填列內容錯誤,各項價款加總,與契約總價不一致。此外契約審閱期不足5日、違反驗收規定也分別有3個建案。

消保處副處長陳星宏表示,有些建商會自訂驗收標準,稱油漆有無瑕疵須站在1公尺以外的距離判定,或是空心磚超過3點以上才會修復,都是把風險轉嫁給消費者承擔;此外,在預售屋定型化契約中要求須公開停車位高度,是為了避免民眾買了車位,車子卻停不進去的窘境,尤其現在休旅車盛行。

消保處呼籲,民眾簽約前,可至內政部實價登錄網站確認建案契約備查狀況,逐點核對契約內容是否與「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相符;倘遇契約內容不合規定的建案,可拒絕簽約,並可向主管機關檢舉。

消保處公布預售買賣契約查核結果。(記者陳嘉怡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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