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8年吸金詐財11億 期貨營業員等6人被起訴

2022/12/13 18:49

檢調人員前往期貨公司搜索。(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陳姓前營業員等人涉嫌勾結林姓女非法代操業者,以代操期貨、投資海外基金、期貨名義對外非法吸金,並以須先匯款才可以贖回本金等話術騙錢,8年內共吸金、詐財超過11億元,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違反銀行法、詐欺、洗錢防制法、偽造文書、期貨交易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罪嫌,起訴陳男及陳女等6人。

檢警調獲報,陳男是群益期貨公司的營業員,後來還跑到康和期貨擔任業務及業務襄理,目前則是新加坡布萊克公司的登記負責人,他涉嫌與日盛期貨公司現任林姓男營業員及新加坡布萊克克實際負責人陳女勾結,以代操期貨、投資海外基金、透過國外交易平台投資期貨名義吸金,並承諾保本且有10%至96%的高額年息;又以須匯款至海外帳戶,才可贖回投資本金等話術行騙,再剝投資人一層皮,從2013年至去年間,共吸金、詐騙達11億餘元。

今年10月間,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洪三峯、檢察官陳柏文指揮台北市調處、台北市刑大共同偵辦,統合各個被害人向調查局、警察局報案筆錄、投資資料、調閱相關金流,前往台北市、新北市、新竹縣、台中市等處執行搜索,查扣契約書、筆記本及電磁紀錄等資料,並向法院聲請扣押陳女等人名下的銀行帳戶存款、有價證券及不動產,金額共計2880萬餘元,約詢被告及證人共15人、被害人40餘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共同涉違反銀行法等犯罪嫌疑重大,所犯是重罪,有逃亡及串、湮滅之虞,並有反覆實施同一詐欺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陳男獲准並禁止接見通信、陳女則在監執行、其餘被告分別交保3萬元至15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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