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等虛擬通貨平台,7月起納入洗錢防制規範。(路透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比特幣」等虛擬通貨平台業者,必須納入洗錢防制,而且採取實名制!金管會今天表示,雖然虛擬通貨不是法償貨幣,而不是主管機關核准銷售的金融商品,不過,考量其洗錢風險,已經虛擬通貨平台納入「洗錢防制法」,預計將在今年七月一日正式生效。
有關比特幣等虛擬通貨要採取「實名制」,是否會有困難?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預計五月將找國內業者進行溝通討論,目前已經有業者表達可以遵循,以過去電子支付經驗為例,金管會也不排除,會給予業者一段時間進行實名制的調整。
林志吉指出,五月將針對虛擬通貨交易平台業者,舉行一場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公聽會,邀請出席業者有八家,包括:王牌數位創新(Ace)、英屬維京群島商幣託科技(BitoPro)、現代財富科技(Maicoin)、思偉達創新科技(StarBit)、塞席爾商共識科技(Joyso)、京侖科技訊息(Statecraft)、亞太易安特科技(BitAsset)、數寶(Subo)。
對此,林志吉表示,上述業者即為列入防制洗錢規範的業者。
對於比特幣等虛擬通貨平台納入洗錢防制規範?金管會說明,雖然該等資產並非法償貨幣,也非主管機關核准銷售之金融商品,不過,考量其洗錢風險,我國洗錢防制法已將「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納入控管。
其中,依洗防法規定,本事業之範圍由法務部會同金管會報請行政院指定,法務部於今年1月20日會同金管會函報行政院,行政院已於4月7日指定本事業的範圍,將從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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