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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進口鋁箔侵蝕我國 22日起將課徵4個月臨時反傾銷稅

2021/02/18 14:36

財政部關務署今天表示,自中國進口的特定鋁箔,22日起將課徵4個月臨時反傾銷稅。(記者巫其倫攝)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財政部關務署今天表示,針對自中國進口的特定鋁箔反傾銷調查案,財政部及經濟部初步調查結果已出爐,初判認定有傾銷事實,並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為防止我國產業在調查期間繼續遭受損害,22日起將課徵4個月臨時反傾銷稅,相關廠商最高稅率為32.36%。

由於近年自中國進口的特定鋁箔,佔同類貨物總進口量比率、在我國市佔率皆逐年增加,加上中國低價傾銷,衝擊國內產業,迫使國內業者低於成本銷售,但仍無法維持其原有市佔率,致使虧損情形日漸加劇。中鋼鋁業公司在去年8月向關務署提出申請,要求對自中國進口的特定鋁箔課徵反傾銷稅。

關務署今天公告,22日起將先對自中國進口的特定鋁箔,課徵為期4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相關廠商課徵臨時反傾銷稅稅率最高者,為昆山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稅率32.36%。

其次,為江蘇大亞鋁業有限公司(關聯製造商)、丹陽市精益鋁業有限公司(關聯出口商),稅率29.10%;上海神火鋁箔有限公司課徵稅率28.28%;廈門廈順鋁箔有限公司課徵稅率19.86%;至於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則以最高稅率32.36%課徵。

關務署表示,此次涉案貨物為「特定鋁箔」,屬逾包裝用鋁箔,可廣泛用於民生日用包裝材料,除可作為食品包裝,也可作為香菸褙紙及金銀紙等。

關務署說明,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規定,財政部應於公告翌日起60天內,完成有無傾銷之最後認定,經最後認定有傾銷事實者,將移請經濟部於40天內,作成該傾銷是否損害我國產業的最後調查認定。財政部須在接獲經濟部有損害我國產業通知翌日起10天內,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

關務署進一步說,相關調查將繼續進行,依實地查核結果或其他新事證,最終可能會有不同的傾銷差率或結論。官員表示,明起將啟動下一階段的最終調查,預計最快6月上旬、最晚8月上旬可完成終判,屆時將決定是否課徵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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