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長許銘春遭指涉獨攬高雄氣爆國賠訴訟案,18件高雄氣爆國賠訴訟案中,有11件為許銘春律師事務所和聚賢法律事務所承接,暗指許銘春仍為聚賢法律事務所地下負責人,有利益輸送疑慮。許銘春透過幕僚發出說明指出,事務所的轉讓和案子承接皆為合法,若再有不實惡意抹黑,將會依法提告,以捍衛個人名譽與清白。
幕僚代許銘春發出4點說明表示,許銘春在轉任高雄市副市長前,已經將律師事務所轉讓他人經營,轉讓皆合法,接手者為讓事務所經營順利上軌道,留任原來員工和採行過去制度,這是事業單位負責人轉換常有情況,影射許銘春和聚賢法律事務所關係匪淺是有心人士意圖抹黑造謠。
第二,根據銓敘部歷年來法規解釋,公務人員離職後自行開業擔任專門職業和技術資格的執行者,並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規定;「營利事業」和「執行業務之股東」是否包括具有專門職業及技術資格的執行者(例如:律師、建築師、醫師、會計師等),條文中規定,具有專門職業和技術資格的執行業務者應不屬於該條文適用對象,亦即許銘春(卸任高雄市政府法制局局長後)回任律師、承接案件,並沒有旋轉門條款的適用。
第三,許銘春律師事務所接受高雄市政府的委託,承辦國賠案件和受災者律師親訪服務,這些都合於規定,並無任何利益輸送疑慮。
第四,高雄市議員陳麗娜在今年7月30日的中國時報指聚賢法律事務所的實際主持人是許銘春,對於該部分許銘春已經提出告訴,法院審理中。
幕僚強調,任何以高雄氣爆案對許銘春進行的不實惡意抹黑,將會依法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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